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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7-06 13:00:00

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方案调整如下:

一、测试安排

我校将使用考生提供的视频资料对考生艺术水平进行评价,不再组织现场测试。初审通过且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平台”确认考试并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须于7月9日至7月13日14:00期间,登录学信网“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s://bm.chsi.com.cn/),选择“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输入学信网账号和密码(与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账号密码一致),将视频资料及《电子科技大学招生考试承诺书》(见附件一,须考生本人及其家长签字,jpg格式)按照要求提交。

考生如未在规定的截止日期时间点前提交视频或上传视频不符合测试要求或视频无法正常播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测试资格。

二、视频内容及要求

1.测试内容:管弦乐类和声乐类考生录制视频的曲目须与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平台”填写的选测曲目保持一致(填报多首的,以第一首为准);语言类考生录制视频的诗朗诵和单人小品内容须与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平台”填写的选测内容保持一致。

2.格式要求:视频格式限定MP4,管弦乐类考生录制视频时长在3分钟以内,声乐类考生录制视频时长在4分钟以内,语言类考生录制视频时长在6分钟以内(包含诗朗诵和小品),视频大小不宜超过500M。

3.视频录制要求:

(1)录制可使用专业摄录设备或手机等摄录设备,宜采用高清模式,固定单机位,录制过程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不得切换镜头,声音和画面同步录制,不得进行后期画面剪辑与配音配乐、修音处理。

(2)录制场地应适宜展示所报专业项目,录制期间保证环境安静、光线充足明亮。背景以纯色为宜,避免杂乱,不得出现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字幕(包括校服、校徽等中学信息)等。录制空间避免回声过大。

(3)录制开始后、考生正式表演前,在镜头前停留3—5秒、正面半身,确保表演者的五官清晰可见,以便核查考生身份。

(4)视频画面只允许出现考生一人。考生表演时,镜头与考生面部保持平行且距离适中,确保考生的手、脸、全身清晰可见,声音和画面连贯清楚。

(5)管弦乐类项目以独奏形式完成,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项目以独唱形式完成,可钢琴伴奏或者清唱,不允许使用其它任何伴奏;语言类项目不允许配音乐。

(6)声乐类项目建议拍摄设备距离考生1.5米—2.5米之间。

4.违规处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我校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对于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入校后须参加复审,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作退学处理。

三、资格认定

1.视频评审成绩合格标准为80分。

2.根据招生项目拟公示人数,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公示考生名单。

3.如同类别中某项目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计划可在同类别内其它项目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递补;如果该类别递补完毕人数仍不足,可将计划调整给其他类别,并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递补。

4.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我校将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uestc.edu.cn)进行公示,后将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备案。

四、录取优惠政策

考生录取优惠政策详见《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五、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

1.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028-61831138

2.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中心:028-61831067

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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