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发办〔2020〕6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须为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考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入学报到时间以我校公布为准,下同)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入学报到前取得证书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科门类 | 本科专业类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人·年) |
工学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90 | 4900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 | 60 | 4900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 | 30 | 4400 |
特别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详见附件1。
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生专业,不能报考多于一个专业。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由考生所在学院统一报名。报名考生须在7月12日前将《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详见附件2)的签字扫描版和电子版交至所在学院。
(二)初审
各学院须在7月14日前完成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初审结果将于7月16日在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我校不再通知考生。
(三)领取准考证(电子版)
请考生于7月20日起联系所在学院,领取准考证(电子版)。
四、测试
(一)测试时间:7月23日起(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测试科目: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具体测试形式另行通知)
(三)测试注意事项
1.因考生个人原因缺考或迟到30分钟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测。
2.我校测试方式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专业预录取名单。
六、其他说明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同时,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所有考核环节将进行全程录像。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28-61830237,邮箱:jjs@uestc.edu.cn。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八、咨询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
邮政编码:611731
招生咨询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传真:028-61830052
电子邮箱:zhaoban@uestc.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uestc.edu.cn
九、本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简称“章程”)相冲突,以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